房 協 的 目 標 , 是
用 大 約 六 年 至 六 年 半 的 時 間 完 成 一 個 項 目 , 當 中 規 劃 、 收 地 及 清 場 工 作 約
需 三 年 半 。 為 了 達 到 這 個 目 標 , 房 協 必 須 縮 短 徵 集 土 地 的 時 間 。
1. |
房 協 會 以 私 人
協 商 方 式 收 購 受 影 響 的 業 權 ; 與 此 同 時 , 亦 會 按 《 市 區 重 建 局 條 例
》 規 定 , 經 市 建 局 向 政 府 提 出 收 地 申 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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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 成 徵 集 土 地
後 , 房 協 會 以 合 適 方 式 進 行 重 建 發 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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