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申請:月租泊車許可證

  • 1月租泊車條款及細則
  • 2電郵驗証
  • 3申請人資料
  • 4聲明及提交
  • 5確認
  1. 停車場月租用戶需要遵守張貼於本車場入口/停車場收費處之泊車條款。
  2. 月租客戶須於每月一日前以預繳方式繳付月租泊車費用。於收到有關款項後,房協或其代理人將發予月租客戶一張月票或遙控器。如房協或其代理人未能於當月一日前收到有關款項,其准用的月租車位即自動失效。
  3. 月租客戶須謹慎保存月票或遙控器。凡遺失月票或遙控器者,應立即向房協或其代理人報失。月租客戶並須繳付行政費用補購月票或遙控器。房協或其代理人有絕對權力決定補發月票或遙控器與否。
  4. 如報失之月票或遙控器失效,月租客戶或任何人士亦不能憑此向房協或其代理人追討退款或賠償。所有被尋回之遺失月票或遙控器須交回房協或其代理人註銷。
  5. 在月租泊車終結時,月租客戶必須退還性能良好及未被損壞之遙控器予房協或其代理人。
  6. 當月租客戶不再符合地契規定之合資格人士,月租泊車亦會同時失效。
  7. 在房協或其代理人要求下,月租客戶必須出示相關文件,如住址證明、車輛登記文件予房協或其代理人重新審核其資格。
  8. 如更換車輛或車牌號碼,月租客戶須立即通知房協或其代理人。
  9. 若持有有效月票之月租客戶以時鐘票進入車場,即代表月租客戶同意按房協或其代理人所定之時鐘收費及規定停泊車輛,月租客戶並無享有任何優待。如月租客戶於月票失效後未能把車輛駛離車場而又未能購買新月票,月租客戶須繳付時鐘費用,以月票失效時間開始計算。
  10. 月票祇限指定之車輛使用。月租客戶若違例或不適當使用月票,其准用的月租車位將無需通知便即時失效,而該月租客戶不會獲得賠償。
  11. 除能證實是由於自然損耗導致月票失效,或因上述條款(3)註明之情況下,月租客戶將不會獲得補發月票。
  12. 凡忘記攜帶月票或不恰當地使用月票而需要人手起閘出入車場,月租客戶將須繳交由車輛進入停車場當日上午6時起計算的時鐘收費。
  13. 房協可以隨時調整月租泊車費用、行政費及手續費等,並會於停車場收費處張貼告示通知月租客戶有關調整。
  14. 本車場的泊車位祇供車輛停泊之用,絕對不能作其他用途或放置及棄置任何物品。
  15. 月租客戶應保持車場清潔
  16. 房協或其代理人一概無需負責在本邨內﹙包括停車場﹚任何財物或車輛之損失或損毀或任何人身傷亡。月租客戶則須向房協償付由其導致之損毀、維修及索償費用。
  17. 車輛必須停泊在劃線之車位內。若未能有適當車位供使用,月租客戶須向房協或其代理人之當值員工尋求協助。違例停泊之車輛將會被扣押或拖走而毋須預先通知。
  18. 房協或其代理人有權扣押或拖走任何違例或不適當地停泊之車輛。在此等情況下,月租客戶必須繳付有關之鎖車/拖車/儲存費用。
  19. 如遇緊急情況或因保養維修工程,以致月租客戶必須將車輛駛離所安排之車位,房協或其代理人並無責任另行作出泊車安排。
  20. 月租客戶於邨內道路及停車場必須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例及停車場內顯示之通告及指示,及聽從房協或其代理人之安排。
  21. 為保安理由,月租客戶必須在房協或其代理人之員工要求下出示香港身份證或等同證件。
  22. 月租客戶不能無故在車場內開動引擎,或製造任何噪音以免滋擾鄰近居民或車場使用者。
  23. 月租客戶不可存放任何危險或易燃物品如電油或機油於車場內。月租客戶不得在車場範圍內維修車輛。
  24. 月租客戶必須遵守及採取預防火警的措施,亦須向房協或其代理人償付因其導致之損毀賠償及人身傷亡之索償及責任。
  25. 月租客戶須因其不遵從此月租泊車條款及細則,向房協或其代理人償付及使房協免受一切訴訟、費用、追討及索償之責任。
  26. 房協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月租款項後,並不表示房協或其代理人已放棄其權利控訴月租客戶違反此月租泊車條款及細則內應有的責任。
  27. 若月租客戶違反此月租泊車條款及細則任何一則,房協或其代理人有絕對權力終止其月租泊車。
  28. 月租泊車並不授予月租客戶任何專有權利使用本邨停車場之任何一車位。月租客戶在行使月租泊車給予之權利須視乎本邨有否車位供其使用。
  29. 車位分配的優先次序如下:
    第一類優先 申請人為傷殘人士並須持有有效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
    第二類優先 申請人為登記車主
    第三類優先 申請人並非為登記車主
    第四類優先 申請人的第二或第三輛車

    *所有申請人必須為上述屋苑住戶。

更新日期: 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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