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租戶被證實嚴重違反租約,房協將不予警告,終止其租約。
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房協前公屋租戶及其在租約內已年滿十八歲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翌日起計五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共房屋。房協亦會將上述有關租戶資料通報香港房屋委員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房協亦成立了「房屋資源管理及營運組」,打擊濫用公屋。「房屋資源管理及營運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出租屋邨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物業、入息及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你所提供的一切資料,房協會絕對保密,並會嚴正處理每一個濫用公屋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