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濫用公屋

舉報濫用公屋


公共房屋是珍貴的社會資源,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一直有制定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的措施。
若租戶被證實濫用公屋,會被房協終止租約。任何⼈⼠作出虛假陳述或隱瞞任何資料即屬違法,更有可能遭到檢控。
 

常見濫用公屋行為

  • 丟空單位或非長期居於公屋單位內(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 分租或轉租單位(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
  •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如聚賭、藏毒或藏有私煙等)
  • 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如營商、貨倉等)
  • 虛報資料(如物業、入息、資產、婚姻、家庭狀況或居住情況等)

若租戶被證實嚴重違反租約,房協將不予警告,終止其租約。

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包括:
  • 丟空單位
  • 分租或轉租單位(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
  •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如聚賭、藏毒或藏有私煙等)
  • 虛報資料(如物業、入息、資產、婚姻、家庭狀況或居住情況等)

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等而被終止租約的房協前公屋租戶及其在租約內已年滿十八歲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翌日起計五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共房屋。房協亦會將上述有關租戶資料通報香港房屋委員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房屋資源管理及營運組」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房協亦成立了「房屋資源管理及營運組」,打擊濫用公屋。「房屋資源管理及營運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出租屋邨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物業、入息及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舉報濫用公屋途徑

你所提供的一切資料,房協會絕對保密,並會嚴正處理每一個濫用公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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