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03/11/2024

首個落成專用安置屋邨1「樂翹軒I」正式入伙
洪水橋項目今年相繼落成    推動北都2發展新一頁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位於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的專用安置屋邨1項目樂翹都匯3,當中第一期甲的資助出售房屋「樂翹軒I」及第一期乙的出租屋邨「樂翹樓1座」今年相繼竣工。「樂翹軒I」首位業主剛於十月底收樓,房協亦即將發信通知所有業主於十一月陸續收樓。

房協主席凌嘉勤教授及行政總裁陳欽勉,與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早前一同視察「樂翹軒I」資助出售房屋及「樂翹樓1座」出租屋邨的現樓狀況,並於「樂翹軒I」歡迎首位業主張先生,恭賀其新居入伙,並陪同張先生參觀其新單位,了解單位內的間格、設施用料和開揚景觀4、屋苑會所設施及休憩庭園等5

林智文表示:「本着 以人為本』的精神為顧及植根區內的寮屋居民的安置需要,政府於2018年加強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的措施,當中包括邀請房協以其資源發展專用安置屋邨1以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安排,適切回應社會和受影響人士的訴求。新措施為收地工作締造更好的環境,適時增加土地供應,早日為社會提供更多經濟和房屋用地。首兩個位於洪水橋的專用安置屋邨項目今年相繼落成,當中『樂翹軒I』的銷情理想,反映合資格市民這類出售項目殷切需求。我亦樂見專用安置屋邨1改善受清拆影響居民的生活環境在推動發展之餘,亦提升了市民的生活質素。」

凌嘉勤表示:「很高興在擔任房協主席後,瞬即見證房協為配合政府發展清拆行動而興建的專用安置屋邨1的成果,同時衷心慶賀張先生一家新居入伙,他們收樓時的喜悅是對我們團隊最大的鼓舞。我們祝願張先生和家人在這個安樂窩展開安穩愉快的新生活。」

陳欽勉表示:「『樂翹軒I』不僅是首個落成和入伙的專用安置屋邨1項目,亦是首個以「組裝合成」建築法(MiC)興建的資助出售房屋。房協很高興能夠擔當房屋實驗室的角色,協助政府推進北部都會區2的發展。就專用安置屋邨1的供應,未來五年在新界及市區將會有約一萬個出售及出租單位落成。」

「樂翹軒I」是房協洪水橋/厦村的專用安置屋邨「樂翹都匯」3第一期甲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樓高二十七層,提供300個實而不華的住宅單位,涵蓋一房至三房戶型,項目設有會所和休憩庭園等設施5。另外,「樂翹都匯」第一期乙的出租屋邨「樂翹樓 1 座」提供375個單位,現正接受合資格住戶申請,預計明年第一季入伙。

「樂翹軒I」同時創下了多個「第一」,除了是首個竣工的專用安置屋邨1,亦是首個採用混凝土MiC興建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以及全港首個住宅項目設有預製MiC露台。此項目透過採用MiC,使上蓋施工時間縮短超過百分之十至大約二十四個月。房協更憑此項目於建造業議會舉辦的「組裝合成」建築法成就嘉許禮上榮獲「傑出MiC項目」獎。

專用安置屋邨1項目是房協近年和政府其中一個合作方向,為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或市區重建計劃影響的合資格住戶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安排。房協目前發展或規劃中的專用安置屋邨項目共有八個1,當中三個位於「北部都會區」2 ,包括洪水橋/厦村、粉嶺百和路和古洞北。

有關「樂翹軒I」及「樂翹樓1座」現樓狀況及「樂翹軒I」首位業主收樓的精華影片,請按此下載。

  1. 資料來源:發展局-新聞公報: 新界首兩個專用安置屋邨項目今年陸續落成入伙 (https://www.devb.gov.hk/tc/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press/index_id_12757.html) 。
  2. 資料來源:《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 2023》 (https://www.nm.gov.hk/downloads/NM_Chi_Booklet_Web.pdf) 。
  3. 「樂翹都匯」系列指包括「樂翹軒 I」在內的多個獨立發展項目,各自受其批地文件及公契(如有)管轄。「樂翹軒 I」的住宅物業業主無權使用其他項目內之公用地方及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康樂地方及設施)。「樂翹都匯」之名稱僅作宣傳用途,並不會出現於公契、買賣合約或其他業權或法律文件中。
  4. 所述僅為發展項目個別部分之景觀的大概描述,並不代表所有單位同時享有相關景觀。景觀受單位所處層數、座向及周邊建築物及環境影響,並非適用於所有單位,且周邊建築物及環境會不時改變。賣方對景觀並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5. 所述之會所設施及休憩庭園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入伙時即時啟用。不同設施之開放時間及使用受相關法律、批地文件及公契條款、現場環境狀況及管理人營運方式等限制,並可能不時更改。使用會所及不同康樂設施可能需要另行收費。
  6.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於發展項目內拍攝,並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此相片僅供參考,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所顯示之會所設施(如有)僅供參考,未必會於發展項目入伙時即時啟用。不同設施之開放時間及使用受相關法律、批地文件及公契條款、現場環境狀況及管理人營運方式等限制,並可能不時更改。使用會所及不同康樂設施可能需要另行收費。
  7.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於發展項目內拍攝,並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此相片僅供參考,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所顯示為發展項目個別部分之景觀,並不代表所有單位同時享有相關景觀。景觀受單位所處層數、座向及周邊建築物及環境影響,且周邊建築物及環境會不時改變。賣方對景觀並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所顯示之裝置、裝修物料或設備只適用於部分單位,未必為所有單位之交樓標準。裝置、裝修物料或設備的提供以買賣合約之條款及條件為準。賣方保留權利變更、修改和更改發展項目內任何部份或任何單位內的裝置、裝修物料或設備。有關交樓標準之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8.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於發展項目附近拍攝,並經電腦編輯修飾處理。此相片僅供參考,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
  9.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於「樂翹樓1座」或其附近拍攝,與發展項目無關。「樂翹樓1座」為「樂翹都匯」3系列的另一獨立發展項目。

發展項目名稱:樂翹軒I ( 「發展項目 」)  
區域:洪水橋及厦村 | 發展項目所位於的街道名稱及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編配的門牌號數:洪水橋田心路12號 | 賣方就發展項目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https://eminenceterrace1.hkhs.com |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賣方:香港房屋協會 | 賣方的控權公司:不適用 | 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徐柏松 | 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分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呂元祥建築師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 | 發展項目的承建商:有利建築有限公司 | 就發展項目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 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不適用 | 已為發展項目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不適用 |

本廣告及其任何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合約條款、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 賣方保留權利不時改動發展項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築圖則及其他圖則、設計、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等。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提供以買賣合約條款作準。發展項目設計以相關政府部門最後批准者作準。發展項目及其周邊地區日後可能出現改變。 | 住宅物業市場情況不時變化,準買方應衡量其財務情況及負擔能力及所有相關因素方作出決定購買或於何時購買任何住宅物業,於任何情況或時間,準買方絕不應以本廣告/宣傳資料之任何內容、資料或概念作依據或受其影響決定購買或於何時購買任何住宅物業。 | 本廣告由賣方或在賣方的同意下發布。 | 賣方建議準買家參閱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的資料。| 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

註:「樂翹都匯」系列指包括「樂翹軒I」在內的多個獨立發展項目,各自受其批地文件及公契(如有)管轄。「樂翹軒I」的住宅物業業主無權使用其他項目內之公用地方及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康樂地方及設施)。「樂翹都匯」之名稱僅作宣傳用途,並不會出現於公契、買賣合約或其他業權或法律文件中。

印製日期: 202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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