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滥用公屋

举报滥用公屋


公共房屋是珍贵的社会资源,香港房屋协会(房协)一直有制定防止公屋资源被滥用的措施。

若租户被证实滥用公屋,会被房协终止租约。任何人士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任何资料即属违法,更有可能遭到检控。

网上举报滥用公屋,请按此

 

常见滥用公屋行为

  • 丢空单位(或逾三个月非经常持续居于单位)
  • 分租或转租单位(不论有没有租金收入)
  • 在单位内进行不法活动(如聚赌、藏毒或藏有私烟等)
  • 将单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如营商丶货仓等)
  • 虚报资料(如物业、入息、资产、婚姻、家庭状况或居住情况等)

若租户被证实严重违反租约,房协将不予警告,终止其租约。因违反租约条款而被终止租约的房协前公屋租户及其在租约内已年满十八岁的家庭成员,由终止租约翌日起计五年内不合资格申请公共房屋。房协亦会将上述有关租户资料通报香港房屋委员会,加强打击滥用公屋。

「房屋资源管理及营运组」

除屋邨办事处执行日常租约管制工作外,房协亦成立了「房屋资源管理及营运组」,专责打击滥用公屋行为。「房屋资源管理及营运组」不仅处理怀疑滥用个案,更会严格审查出租屋邨租户及各类资助房屋计划申请人士的物业、入息及资产申报情况,以防范公屋资源遭滥用。

加强打击滥用公屋措施

房协于2024年4月1日实施一系列新措施,旨在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行为并优化「富户政策」,确保善用公屋资源。该等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富户政策」适用范围内的公屋租户须在其申报周期内如实申报家庭入息、资产及在香港是否拥有住宅物业。户主及所有申报表上的家庭成员均须签署确认,表明已知悉、同意并承诺遵守申报表上的各项条款。租户同时须授权房协向相关政府部门及公私营机构核实其资料。
  • 曾在申请公屋时因作出虚假陈述而被取消申请资格的人士,自取消之日起计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屋及出租屋邨;
  • 因作出虚假陈述、违反租约条款等原因而被终止租约的前公屋租户,自终止租约翌日起计五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屋及出租屋邨。

「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打击滥用公屋成效,房协于2025年4月1日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除了房协直接雇员注1外,任何16岁或以上举报人(包括非香港居民),如以实名作出举报并提供真实确切资料,以致房协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人士发出「迁出通知书」注2,均可获最高港币3000元注3奖励金及感谢状作为嘉许。

「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须知

  • 对于本计划实施前已实名向房协提供真实确切资料的举报人,若相关个案调查仍在进行中,且在本计划实施后房协成功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协将主动联络该举报人,询问其是否愿意参与本计划;
  • 由于本计划涉及奖励金发放,选择参与的举报人必须以实名举报,以便房协核实其个人资料,以确保举报的真确性。此外,房协专责人员亦会根据举报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评审,评估该等数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可行性,以决定是否需要与举报人进行面谈。所有参与计划的举报人,无论是否使用指定格式表格,均会收到举报收悉确认通知;
  • 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滥用公屋行为,当房协凭借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人士发出「迁出通知书」后,房协会向有关举报人发放最高港币3,000元奖励金及感谢状;
  • 为防止本计划被滥用,由房协管理层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将对每位符合资格获取奬赏的举报人进行审核,并对性质复杂/有争议的个案(如多于一名举报人均声称其提供的资料是导致房协成功发出「迁出通知书」的关键)进行审议。「评审委员会」保留最终决定权;
  • 举报人的资料绝对保密;及
  • 由于调查过程/及结果涉及个人资料及私隐权益,房协不会向举报人透露调查详情及结果。

常见问题

举报滥用公屋途径

房协会对举报人的资料严格保密,并会严肃处理每一个滥用公屋个案。

注1
包括由房协直接聘任的永久员工及合约员工,以及透过顾问公司聘用执行房协职务的「个体聘用人员」。

注2
不论举报人是否参与「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房协均会认真进行调查,并根据现行政策向滥用公屋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

注3
若同一滥用个案涉及多于一人提供资料,且房协需要依赖超过一个举报人所提供的资料才能确立滥用公屋行为并发出「迁出通知书」,则这些举报人经审核后可平分港币3,000元奖励,且每人均可获得感谢状。

download PDF
下载的文件须以最新版本之Acrobat Reader来阅览,如需下载此软件,请点击这里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