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租户被证实严重违反租约,房协将不予警告,终止其租约。因违反租约条款而被终止租约的房协前公屋租户及其在租约内已年满十八岁的家庭成员,由终止租约翌日起计五年内不合资格申请公共房屋。房协亦会将上述有关租户资料通报香港房屋委员会,加强打击滥用公屋。
除屋邨办事处执行日常租约管制工作外,房协亦成立了「房屋资源管理及营运组」,专责打击滥用公屋行为。「房屋资源管理及营运组」不仅处理怀疑滥用个案,更会严格审查出租屋邨租户及各类资助房屋计划申请人士的物业、入息及资产申报情况,以防范公屋资源遭滥用。
房协于2024年4月1日实施一系列新措施,旨在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行为并优化「富户政策」,确保善用公屋资源。该等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为进一步提升打击滥用公屋成效,房协于2025年4月1日推出「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除了房协直接雇员注1外,任何16岁或以上举报人(包括非香港居民),如以实名作出举报并提供真实确切资料,以致房协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的人士发出「迁出通知书」注2,均可获最高港币3000元注3奖励金及感谢状作为嘉许。
房协会对举报人的资料严格保密,并会严肃处理每一个滥用公屋个案。
注1
包括由房协直接聘任的永久员工及合约员工,以及透过顾问公司聘用执行房协职务的「个体聘用人员」。
注2
不论举报人是否参与「举报滥用公屋奖」计划,房协均会认真进行调查,并根据现行政策向滥用公屋的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
注3
若同一滥用个案涉及多于一人提供资料,且房协需要依赖超过一个举报人所提供的资料才能确立滥用公屋行为并发出「迁出通知书」,则这些举报人经审核后可平分港币3,000元奖励,且每人均可获得感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