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户政策

富户政策全面实施
为有效善⽤公共房屋资源,确保公屋能公平及合理地编配予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 以及统⼀租⼾管理安排,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将全⾯实施「富⼾政策」,并扩展⾄辖下出租屋邨全部租⼾。
富户政策全面实施
 

推⾏「富户政策全⾯实施」计划

房协将于2025年9⽉开始采用简易程序,以「换新租约、毋须签署、如常交租」的形式,分阶段将「富⼾政策」扩展⾄未受富⼾政策涵盖的租⼾。是次「富⼾政策全⾯实施」的安排并没有任何租⼾可获豁免。

全面推行「富户政策」三部曲

  • 房协会向租户发出下列三份文件,内容如下:
    1.1 ⼀封通知信,内容包括终止现有租约及提供⼀份新租约
    1.2 载有「富⼾政策」条款的新租约 (新租约内的任何条款均不得修改)
    1.3 拒绝新租约的通知回条
  • 若有关租户同意及接受新租约,毋须签署任何文件,只须于迁出通知届满日后继续如常缴交单位租金便可。
  • 房协确认有关租户缴交租金后,会发出确认信。
    • 新租约将在现有租约终止后即时生效
    • 新租约附表内所列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居住在现有单位
备注:
  • 现时缴交租金的方法(包括银行自动转账)继续适用。
  • 现有租约的按金将自动转至新租约,租户毋须重新缴交。
  • 若租户的家庭状况有任何变更,须通知所属屋邨办事处。

推行计划时间表 - 非全长者户(非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

现时租约生效日期 预计订立新租约时间
1964年9月 至 1994年12月 2025年9月 至 2025年11月
1995年1月 至 2009年2月 2025年12月 至 2026年2月
2009年3月 至 2017年12月 2026年3月 至 2026年5月
2018年1月 至 2024年3月 2026年6月 至 2026年7月
注:以上时间表或会因应实际情况而作出调整

推行计划时间表 - 全长者户(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

现时租约生效日期 预计订立新租约时间
1964年9月 至 1993年11月 2026年8月
1993年12月 至 2006年4月 2026年9月
2006年5月 至 2015年7月 2026年10月
2015年8月 至 2024年3月 2026年11月
注:以上时间表或会因应实际情况而作出调整

「富户政策全面实施」知多少

  • 若租户未有交回「拒绝新租约要约的通知回条」,并于终止租约届满日后继续缴交单位租金,房协将视租户已接受载有「富户政策」条款的新租约。
  • 如租户拒绝接受载有「富户政策」条款的新租约,须于通知信日期后一个月内填妥「拒绝新租约要约的通知回条」,并交回所属屋邨办事处。租户须在终止租约届满日或之前交还单位给房协。若租户未能如期迁出,可于通知信日期一个月内向房协申请最长四个月的「定期暂准居住证」在该出租单位内暂住。
  • 正在领取租金援助的租户如接受是次「富户政策全面实施」的安排,毋须重新申请租金援助。

常见问题

(相关常见问题请按此处

查询

  • 致电「富户政策全面实施」热线(电话:2401 1343)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日(公众假期照常)上午9时至下午6时
  • 联络所属屋邨办事处

房协提提你

  • 是次「富户政策全面实施」的安排,毋须费用。若有房协职员、其代理、房协委员、房协友里职员或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如议员或任何人士如律师、关爱队成员或社工等,藉词协助安排或豁免订立「富户政策」租约而索取利益,应立即向警方或廉政公署举报。
  • 如对自称房协职员人士的身份有怀疑,可先要求对方出示职员证,或致电屋邨办事处核对身份。
  • 切勿随意向陌生人透露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号码及密码、地址及入息证明等。
  • 小心核实「+852」字头或陌生的来电。
  • 防骗易热线:18222
房协保留权利不时对租户政策作出修订。就有关「富户政策」的详细条款、是次「富户政策全面实施」的安排及细节以房协发出的要约通知信和新租约为准。请您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务必详阅及理解房协向您发出的文件,及咨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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