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须知

申请在香港房屋协会辖下屋邨拍摄外景

  1. 公众人士至少於拍摄日期的十个工作天前,向香港房屋协会企业传讯组提出申请。
  2. 申请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 2.1公司丶机构及负责人的名称,地址及电话/传真号码;
    • 2.2影片故事的主题,并附上有关场景的剧本;
    • 2.3影片性质;
    • 2.4拍摄外景的确实位置;
    • 2.5拍摄日期丶时间及时数;
    • 2.6摄制队人数;
    • 2.7所使用的器材及工具;
    • 2.8所使用的爆炸品丶枪械及军火,以及其他类型的武器,例如斧头丶菜刀丶长刀;
    • 2.9任何不雅或令人感到不安的场面,例如性题材丶集体殴斗丶血腥事件;
    • 2.10预计的围观群众数目;以及
    • 2.11是否需要使用香港房屋协会的设施及器材。
  3. 有关申请将转交至所属屋邨以作审批及相关安排。
    • 3.1 审批标准
      • 3.1.1不得展示香港房屋协会的名称及标志或明确将物业识别。
      • 3.1.2影片的性质不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丶香港房屋协会或物业本身及其使用者造成尴尬,包括住客丶访客丶任何被邀请进入物业范围内的人士或持牌人。影片亦不得违反香港法律,或含不道德丶诽谤或政治成分。
      • 3.1.3拍摄拟被评为第三级带有暴力或色情成分的影片,将不会获得批准。
      • 3.1.4拍摄活动不得阻碍及打扰居民,或造成任何不便。
  4. 如申请获批,申请人须在拍摄前签署协议,承诺遵守场地的规则。

    申请人在交回协议时,须就使用香港房屋协会的物业缴付费用。相关费用如下:

    费用* 备注
    首四小时为$6,870;
    其後每四小时则为$1,935。
    (a) 费用包括行政及监察开支;
    (b) 费用不包括因参与拍摄工作而须额外动用的人手及器材,有关项目的实际费用及开支将会另行收取。
    * 在特殊情况下,费用可获考虑豁免,如学术项目及慈善活动。
  5. 倘申请不获批准,申请人将被通知有关决定。

更新日期: 1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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