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推出「长者业主楼换楼先导计划」
香港房屋协会(房协)今日(九月十八日)宣布,将于今年十月推出「长者业主楼换楼先导计划」(「楼换楼计划」),并于十月十四日接受申请。「楼换楼计划」让年满六十岁并拥有房协的资助出售单位业权满十年的业主,在未补价的情况下,于第二市场出售其原有单位后,再在房协的第二市场或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第二市场合共约三十九万个未补价单位中,购买一个面积较小的单位。计划目的是促进资助出售房屋的流转,善用现有房屋资源,并为长者业主提供多一个选择。
房协行政总裁黄杰龙表示:「房协作为『房屋实验室』,致力探讨崭新方法协助市民解决住屋需要。政府在二零一八年施政报告中接纳房协这个『楼换楼计划』的建议,希望为合资格的长者业主提供多一个换楼及选择合适居所的机会,并可以腾出面积较大的单位予需要更多居住空间的家庭,以达致更有效运用房屋资源的目标,是一个多赢方案。」
由于须要符合十年业权的要求,现时可参与「楼换楼计划」的屋苑只包括房协辖下「住宅发售计划」的十一个屋苑,包括健康村一期、健康村二期、家维邨、祈德尊新邨、伟景花园、乐年花园、茵怡花园、宝石大厦、翠塘花园、启德花园、景新台,当中业主及已登记家庭成员均年满六十岁的单位约有一千三百个。
有意申请的业主,除拥有相关屋苑的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外,亦须符合以下三项资格:
(1) 所有业主及已登记家庭成员均年满六十岁或以上;
(2) 业主已拥有资助出售房屋单位至少十年;及
(3) 由申请日期之前的二十四个月起计,直至签订新购资助出售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当日,业主及所有已登记家庭成员并无拥有或曾经拥有而已出售的任何香港住宅物业(原有资助出售单位除外)。
合资格业主除按现行第二市场规定申请「可供出售证明书」外,在出售单位前必须先向房协申请「交易许可证」,申请费用为港币250元,需时大约一个月。「交易许可证」及「可供出售证明书」均不设期限,让业主有充裕时间作出合适的决定和安排。
业主在完成出售其原有单位(即签订转让契据)后,可在任何时间向房协及/或房委会分别申请「购买资格证明书」,以购买「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或房委会第二市场的单位。「购买资格证明书」同样不设期限,业主可在任何时间在上述第二市场购买一个实用面积较原有单位细小的单位。业主在成功购买新单位后,须承诺在签订新单位转让契据的首两年内,不得在上述第二市场出售该单位。
于「楼换楼计划」生效(即十月十四日)前已出售其单位的业主并不能参与计划。由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起,市民可以透过下列地点/平台,索取或下载「楼换楼计划」的简介、申请须知及各类申请表格,以及了解计划详情:
(1) 房协申请组办事处(香港大坑浣纱街23号龙涛苑地下)
(2) 房协「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支援服务组(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80号世贸中心29楼)
(3) 房协相关网页(www.hkhs.com/sc/application/subsidised-sale-housing)
申请人可邮寄或亲身递交申请表格至房协的「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支援服务组。公众可致电计划热线8102-0889查询详情。
房委会第二市场的「购买资格证明书」申请表格,可于房委会的办事处(九龙黄大仙龙翔道138号龙翔办公大楼2楼202室)索取。而有关的申请详情,市民可致电3162-068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