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03/11/2024

首个落成专用安置屋邨1「乐翘轩I」正式入伙
洪水桥项目今年相继落成    推动北都2发展新一页

香港房屋协会(房协)位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专用安置屋邨1项目乐翘都汇3,当中第一期甲的资助出售房屋「乐翘轩I」及第一期乙的出租屋邨「乐翘楼1座」今年相继竣工。「乐翘轩I」首位业主刚于十月底收楼,房协亦即将发信通知所有业主于十一月陆续收楼。

房协主席凌嘉勤教授及行政总裁陈钦勉,与发展局副局长林智文早前一同视察「乐翘轩I」资助出售房屋及「乐翘楼1座」出租屋邨的现楼状况,并于「乐翘轩I」欢迎首位业主张先生,恭贺其新居入伙,并陪同张先生参观其新单位,了解单位内的间格、设施用料和开扬景观4、屋苑会所设施及休憩庭园等5

林智文表示:「本着 以人为本』的精神为顾及植根区内的寮屋居民的安置需要,政府于2018年加强特惠补偿及安置安排的措施,当中包括邀请房协以其资源发展专用安置屋邨1以提供免经济状况审查的安置安排,适切回应社会和受影响人士的诉求。新措施为收地工作缔造更好的环境,适时增加土地供应,早日为社会提供更多经济和房屋用地。首两个位于洪水桥的专用安置屋邨项目今年相继落成,当中『乐翘轩I』的销情理想,反映合资格市民这类出售项目殷切需求。我亦乐见专用安置屋邨1改善受清拆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在推动发展之余,亦提升了市民的生活质素。」

凌嘉勤表示:「很高兴在担任房协主席后,瞬即见证房协为配合政府发展清拆行动而兴建的专用安置屋邨1的成果,同时衷心庆贺张先生一家新居入伙,他们收楼时的喜悦是对我们团队最大的鼓舞。我们祝愿张先生和家人在这个安乐窝展开安稳愉快的新生活。」

陈钦勉表示:「『乐翘轩I』不仅是首个落成和入伙的专用安置屋邨1项目,亦是首个以「组装合成」建筑法(MiC)兴建的资助出售房屋。房协很高兴能够担当房屋实验室的角色,协助政府推进北部都会区2的发展。就专用安置屋邨1的供应,未来五年在新界及市区将会有约一万个出售及出租单位落成。」

「乐翘轩I」是房协洪水桥/厦村的专用安置屋邨「乐翘都汇」3第一期甲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楼高二十七层,提供300个实而不华的住宅单位,涵盖一房至三房户型,项目设有会所和休憩庭园等设施5。另外,「乐翘都汇」第一期乙的出租屋邨「乐翘楼 1 座」提供375个单位,现正接受合资格住户申请,预计明年第一季入伙。

「乐翘轩I」同时创下了多个「第一」,除了是首个竣工的专用安置屋邨1,亦是首个采用混凝土MiC兴建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以及全港首个住宅项目设有预制MiC露台。此项目透过采用MiC,使上盖施工时间缩短超过百分之十至大约二十四个月。房协更凭此项目于建造业议会举办的「组装合成」建筑法成就嘉许礼上荣获「杰出MiC项目」奖。

专用安置屋邨1项目是房协近年和政府其中一个合作方向,为受政府发展清拆行动或市区重建计划影响的合资格住户提供免经济状况审查的安置安排。房协目前发展或规划中的专用安置屋邨项目共有八个1,当中三个位于「北部都会区」2 ,包括洪水桥/厦村、粉岭百和路和古洞北。

有关「乐翘轩I」及「乐翘楼1座」现楼状况及「乐翘轩I」首位业主收楼的精华影片,请按此下载。

  1. 资料来源:发展局-新闻公报: 新界首两个专用安置屋邨项目今年陆续落成入伙 (https://www.devb.gov.hk/sc/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press/index_id_12757.html) 。
  2. 资料来源:《北部都会区行动纲领 2023》 (https://www.nm.gov.hk/downloads/NM_Chi_Booklet_Web.pdf) 。
  3. 「乐翘都汇」系列指包括「乐翘轩 I」在内的多个独立发展项目,各自受其批地文件及公契(如有)管辖。「乐翘轩 I」的住宅物业业主无权使用其他项目内之公用地方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康乐地方及设施)。「乐翘都汇」之名称仅作宣传用途,并不会出现于公契、买卖合约或其他业权或法律文件中。
  4. 所述仅为发展项目个别部分之景观的大概描述,并不代表所有单位同时享有相关景观。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并非适用于所有单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景观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5. 所述之会所设施及休憩庭园仅供参考,未必会于发展项目入伙时即时启用。不同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及公契条款、现场环境状况及管理人营运方式等限制,并可能不时更改。使用会所及不同康乐设施可能需要另行收费。
  6.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于发展项目内拍摄,并经电脑编辑修饰处理。此相片仅供参考,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所显示之会所设施(如有)仅供参考,未必会于发展项目入伙时即时启用。不同设施之开放时间及使用受相关法律、批地文件及公契条款、现场环境状况及管理人营运方式等限制,并可能不时更改。使用会所及不同康乐设施可能需要另行收费。
  7.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于发展项目内拍摄,并经电脑编辑修饰处理。此相片仅供参考,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所显示为发展项目个别部分之景观,并不代表所有单位同时享有相关景观。景观受单位所处层数、座向及周边建筑物及环境影响,且周边建筑物及环境会不时改变。卖方对景观并不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所显示之装置、装修物料或设备只适用于部分单位,未必为所有单位之交楼标准。装置、装修物料或设备的提供以买卖合约之条款及条件为准。卖方保留权利变更、修改和更改发展项目内任何部份或任何单位内的装置、装修物料或设备。有关交楼标准之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详细资料,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8.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于发展项目附近拍摄,并经电脑编辑修饰处理。此相片仅供参考,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卖方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9. 此相片在2024年10月31日于「乐翘楼1座」或其附近拍摄,与发展项目无关。「乐翘楼1座」为「乐翘都汇」3系列的另一独立发展项目。

发展项目名称:乐翘轩I ( 「发展项目 」)  
区域:洪水桥及厦村 | 发展项目所位于的街道名称及由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编配的门牌号数:洪水桥田心路12号 | 卖方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https://eminenceterrace1.hkhs.com |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香港房屋协会 | 卖方的控权公司:不适用 | 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徐柏松 | 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吕元祥建筑师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 | 发展项目的承建商:有利建筑有限公司 | 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 |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不适用 | 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不适用 |

本广告及其任何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 | 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设计以相关政府部门最后批准者作准。发展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 | 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 | 本广告由卖方或在卖方的同意下发布。 | 卖方建议准买家参阅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 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 |

注:「乐翘都汇」系列指包括「乐翘轩I」在内的多个独立发展项目,各自受其批地文件及公契(如有)管辖。「乐翘轩I」的住宅物业业主无权使用其他项目内之公用地方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康乐地方及设施)。「乐翘都汇」之名称仅作宣传用途,并不会出现于公契、买卖合约或其他业权或法律文件中。

印制日期: 202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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